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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热议微博实名制:间接实名制或可行

近日,在位于肇嘉浜路青松城的上海律师协会会议室中,50名律师和法学界人士就微博实名制展开了1场针锋相对。

据上海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委员会主任、大成律师事务所商建刚律师先容,之所以组织这场名为“微博实名与治理网络谎言”法律研讨会,最直接的缘由就是往年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讯治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治理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出台,《规定》规定“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微博用户在注册时必须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但用户昵称可自愿选择。

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的马远超律师是微博实名制的支持者,“目前微博的谎言传播本钱很低,辟谣本钱很高。”他以为“实行实名制后,有助进步微博质量和公信度;有益于保护网民权益。另外也有支持实名制的律师表示,实名制会有效下降僵尸粉和网络水军的比例,抹杀僵硬卑劣的微博营销活动。

上海政法学院知识产权部、科技法研究中心曹阳教授则是反对者代表之1,他表示,不应当使用法律手段强迫推行微博实名制,对谎言等题目,应当通过市场的主动限制、法律外的其它准则(道德等)、代码技术过滤等手段来规制谎言,还可以采取事后司法手段和情势来进行处理。

曹阳教授同时还表达了1种担心,“实名信息寄存于微博网络服务提供商处可能会遭受黑客攻击或由于其它监管不力因素造成用户个人信息的泄漏。”

商建刚律师则提供了1种“间接实名制”的方案,“可以将用户信息保存于正当的第3方专门机构,由第3方授权验证用户信息后返回结果。通过这类方式用户可以自由发表言论,同时也不会泄漏个人隐私,在实行发布谎言的行动后也能比较轻易地查处发布谎言者的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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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上海,律师,实名制,北京市,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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